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,但民生經濟仍呈停滯,可能連帶影響民眾債務償還能力。為了減輕還款壓力,金管會宣布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,受理期間持續至今2023年12月底,為金管會第7次宣布延長。
從COVID-19疫情爆發後,金管會分別於2020年2月18日、5月29日、12月25日、2021年6月2日、11月30日及2022年5月19日發函各銀行,針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,給予延長債務協處機制。此項措施原本應在今年6月底結束,但金管會與銀行機構討論後達成共識,再度延至今年底。
金管會表示,已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造成還款困難者,就個人金融產品,包括房貸、車貸、消費性貸款、信用卡款項等,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,受理期間至今年12月底。
在債務協處措施部分,針對信用卡款項部分,帳單應付帳款可申請緩繳3至6個月,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;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,同樣可申請展延3至6個月,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。
金管會指出,申請期限從今年6月底截止改為12月底止,民眾若因為疫情出現還款困難問題,可在受理期限內,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,且申請不以1次為限,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也不會受損。
同時,金管會提醒,若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仍持續受疫情影響,仍然可在受理期限內,再向銀行提出申請。希望銀行協助客戶恢復疫後正常經濟運作,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。